学校开展校内禁止学生驾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 作者:牟春宇
  • 来源:牟春宇
  • 发布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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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消除电动车电气事故带来的火灾安全隐患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交通安全,保障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内驾乘电动车的通知》(重工商大派2021300),11月2日上午,副校长夏忠带领保卫处干部开展了第一期禁止学生校内驾乘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学生驾乘电动车辆进行现场登记相关信息并给予批评与教育

本次整治行动,共处理校内学生违规驾乘电动车18辆,对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减少了因电动车电气事故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目前,整治行动还在进一步持续开展中。

副校长夏忠表示,全校师生员工一定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则;相关部门要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加大对禁止学生骑乘电动车的宣传教育力度;保卫处要提高执行能力,加强校园电动车通行管理,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乘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禁校外送外卖人员驾乘电动车进入校园,规范“校中村”租住户、校园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务工人员驾乘电动车和安全充电行为,切实保障校内安全